體重又會變重,大概是沒睡好吧?七千卡熱量才能長胖一公斤,而我再死命吃也不可能一天吃超過三千卡,只有睡不好,體重才會上上下下。要是一夜好眠,第二天起床後量體重,都會輕很多。為了讓自己健康一點,睡覺已養成完全不開燈的習慣,在黑暗中好好地睡,也比較能夠瘦身。

 

我睡得晚也起床起得晚,一天兩餐都在晚上八點之前解決,再晚睡都不會吃東西,最多喝杯無糖豆漿,或是一杯紅酒配一小塊起司,這樣的熱量是不會過高的。其實會不會變胖,與吃不吃宵夜沒有絕對的關係,胖瘦的主因是一天吸收與消耗的熱量多寡,跟哪一個時段用餐無關。但是,睡前吃東西還是不好,身體為了消耗這些食物而無法好好休息,久了一定會對健康產生很不好的影響。

 

今天去開會,但因為是在公司餐廳裡,電視一直在播放通緝犯褓母的新聞,搞得我很不專心,不時瞄向這個新聞。我也有寶寶,每週一到週五,寶貝也托褓母照顧半日,看這個新聞,心裡超不舒服的。但更會想到的是:孩子的父母為什麼會那麼多天沒見小孩?女嬰的父母有何苦衷,因為不理解他們的生活環境與立場,外人無權評論。但比較值得討論的是褓母,雖然這對褓母夫妻是通緝犯,但犯的都是微罪,偷竊或偽造文書,並不是真正有危險性的罪行(如恐嚇、傷害、暴力、性侵、縱火等等),他們的個性不是具有社會危險性,也不是會對別人的生命產生威脅的人。但是,卻發生這麼大的慘劇,又是為什麼?

 

對於嬰孩猝死,正常人的第一反應,應該是送醫急救,通知家屬,這對褓母夫妻卻顯然完全不予考慮,而做了讓人意外的舉動,這些舉動的產生,一定有其脈絡可循。

 

嬰孩死亡原因還不清楚,但這個案子的驚聳不在於嬰孩之死,而在於後續發展:嬰孩死後第一時間,屍體被放冰箱冷凍,然後裝箱偷偷放在生父母家門前,這兩項才是恐怖之處,以及對褓母夫妻行為的可探究之處。

 

這兩項恐怖行為不是「無選擇性」及未經思考的「衝動行為」。它們是可選擇、具有主動性以及思考後的行為,顯示這對夫妻做事的態度、思考模式,有逃避現實的特質。屍體放冰箱,應該不是起因於冷血,而是缺乏應變能力,宛如兒童的心智下產生的。兒童有犯了錯就本能地將它藏起來、然後躲起來的行為模式,簡而言之,這是徹底的「人格嚴重不成熟」下產生的罪行。這一點從他們犯的罪行上也可以看出,偷竊、偽造文書等等,也是一種兒童式的思考邏輯。

我的寶寶兩歲,會搶我的東西,並堅稱:「我的!我的!」佔有喜愛或需要的東西,是生物的本能,幼童或兒童,一直到部份的青少年,對於強佔與偷竊,並未產生明確的道德感,但矛盾的是,廣義的強佔、偷竊,又是這個社會的生存規則之一,只不過其行為報償與該付出的代價,值不值得而已。比方說:坐牢八年加上被罵幾年,就能擁有貪污來的三百億,行為報償與付出代價不成比例,要是有相同的機會,我想大部份的人也會這麼做。但是,偷竊賣場不值一千元的食物,就要坐牢,那大部份「正常」的人就不會做。

 

而以人道立場來說,最矛盾的是:有機會和能力貪污三百億的人,其實不需要這三百億也能過非常富足的生活;但必需偷賣場食物的人,沒有這些食物卻很可能無法活下去,其嚴重迫切性以後者為大,因此,值不值得,又成了一個難以論斷的問題。

 

 

 在年輕的時候,我總以為年紀大的人應該要成熟,應該懂得包容年紀比自己小的人,但隨著接觸的年長者越多,越發現並不是這麼回事,絕大多數人心智都停留在一定的階段,與其年齡相對成熟者,佔極為少數;甚至,在某些環境下,人的心智甚至會倒退,變得比青年時更不成熟。

 

或許人都會容許自己在某些允許的狀況下,讓自己心智倒退,因為越接近兒童、幼童期,就越不用為任何行為負責,而且越有理由接受别人的照顧,完全不用打理生活瑣事及揹起沉重的生活負擔。

 

人類的文明與理智,其實非常脆弱。

 

 

早餐:沒吃

午餐:鍋燒海鮮意麵、炒空心菜

晚餐:肉絲蝦仁炒飯一大盤、黑咖啡、豆漿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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