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人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議。

 

八里那間房子半年多前委託出售,我委託了兩間房仲公司,講的預期價格都一樣。房仲甲前一陣子就一直跑來要說服我用非常低的價錢賣了,還一再跟我說好不容易有客戶願意出價等等,我等了半年多,也實在沒信心了,就再回了一些價(但還是很低),說就這樣吧!

 

因為決定的價錢很低,所以我要求服務費減少一些,仲介甲怎樣都不肯,讓我很生氣也很灰心,那麼好的房子竟然會出這種價,而且買方還嫌來嫌去,說什麼要改裝浴室和除白蟻要花二十萬左右。(改裝那種小房子的浴室沒人會花二十萬,那間房子七八年前就沒白蟻了,就算要除也是八千元而已,虧他講得出二十萬。)

 

反正在我很氣的情況下,我口頭上是答應了。

 

沒想不到一天,仲介乙就急吼吼的打來,問我是否以很低的價錢就願意賣了?(而且講的數字完全無誤)

 

我有點傻眼,仲介乙說他已經在安排一個買方,本來可以再出更高的價,結果打聽到那樣的低價,讓他很難賣。後來仲介乙拿斡旋書來,問我如果以那個價錢讓他們賣的話可以嗎?我要求減少服務費,仲介乙也很乾脆的當場就答應了,反正價錢是一樣的,我當然就賣給服務費少的那一方。

 

仲介乙的買方是個五六十歲的老師,應該是買給女兒的,沒有挑剔這房子的任何一點,只問一下水龍頭的問題,很乾脆的就成交了。

 

然後仲介甲就來吵了,說他們已經收了斡旋點點點,我聽了很光火,他們收了斡旋卻沒跟我說,關我屁事啊?但是仲介甲一再來電盧來盧去的,還說他們要對買方負責等等,我說你們把我的房子賤價賣,又不肯少收服務費,就不用對我負責嗎?仲介甲又說,他們對買方幾乎沒收服務費,他們也很犧牲……我聽了更火,房子是我的,你們服務費收多收少,都是白賺的,用壓低我房價的方式、向我收完整的服務費,講來講去還是犧牲到我啊,哪有犧牲到你們?

 

受不了仲介甲一吵再吵,一再拜託我們去跟買方說(勸我用低價賣時,我要跟買方見面談談,他們就不讓我跟買方見面,說什麼不用了、不需要等等,現在出問題了,就推給我要我去收拾爛攤子,真是夠了!)我哪有那個美國時間,只好派出臉長得很兇的船老大去跟對方談談。說實在的,講生意也是他比較在行。

 

結果船老大回覆:還好沒賣給房仲甲的客戶!

 

原來,這組買方似乎是在科技業做事的男生,他給的斡旋金是多少呢?一般來說基本是十萬吧?他老兄只拿兩萬出來做斡旋!(房仲甲這樣也收?還來跟我談?難怪不敢告訴我收斡旋了,等對方盧的時候安撫不了,才跟我說他們收了斡旋,我還沒問多少呢,因為直覺就是十萬,想不到是兩萬,兩萬啊!)

 

房仲甲要他多出一點斡旋金,他說什麼要等女朋友看了再說啦,什麼什麼一大堆的。

 

好吧,只出兩萬斡旋就算了,斡旋也不一定會成功,只表示會談談,沒說我一定要用這個價錢賣你吧!萬一我收了斡旋然後把房價提高百分之五十,你買不買?不買斡旋金就我收下了嗎?哪有這種道理?何況我根本聽都沒聽到有收斡旋金這回事。

 

在「談談」的過程中,這個買方一直揚言要告房仲甲,還說律師說一定告得成。是哪一點告得成,我實在想不通。原來買方咬緊的是~~(這經典了)房仲騙取他的個資!

 

房仲甲被盧得快抓狂了,說斡旋金我們會退給你啊!但那個買方說退是要退的,然後呢?(意思就是要房仲再賠他一筆錢就對了)我想那個買方也知道收斡旋不一定談得成,所以要告房仲賠錢很難,就拼命盧「被騙取個資」這一點,直說要告房仲甲。

 

聽了半天根本就是房仲甲自己搞不定這個客戶,被他們凹了服務費,然後想轉向我這邊凹回來,沒對我坦白。結果還好我根本沒正式答應他們,現在就是那個買方和房仲甲之間的問題了。

 

好在我火速(在不爽的情況下)把房子賣給房仲乙的客戶,不然,如果因為口頭上答應了房仲甲就好人做到底、賣給這個科技男,可想而知,除了我要付出比較多的服務費之外,這個買方買了我的房子之後,有半年的期間可以挑毛病,他一定會找出諸多問題,然後向我求償,到時搞不好我連房價都要還他!

 

想想有時人真的不能做好人,為了守口頭上的信約,結果誤信別人害慘自己,那不是超不值得了?真是祖上有保佑啊~~!

 

我不知道這個買方要向房仲甲凹什麼賠償,就那兩萬斡旋又能賠償什麼?而他花了那麼多時間在吵「被騙娶個資」(有誰買賣房子不把個資交給房仲的?買賣不成就能用這點告房仲騙取個資,他也太天真了吧!),就為了或許想多凹兩萬,花這個時間用這種手段凹這樣一點錢,他的時間和能力這麼不值錢嗎?

 

那位科技男和那間房仲都讓我大開了眼界,體認到社會上就是有這種小格局又愛佔別人便宜的人,總以為用強硬的態度就能逼人順服自己,撈一點好處。順從這種人再去欺壓別人,結果往往是自己做了小人又得不到好處,還惹得一身腥。

 

這次一起處理三間房子,同時遇到的買賣三方,都很阿殺力,所以大家都很快成交、也沒吵什麼,在簽約時都一直在稱讚對方的房子多好,買我房子的兩位是這樣不斷地稱許我的房子,我買房子時也是不時感謝賣方建材用得很好,謝謝他把這房子賣給我等等。

 

有句話說「嫌貨就是買貨人」,其實我並不是很認同這句話,如果一樣東西真的很好,為什麼要昧著良心說它不好?你可以老實說出你認為有問題、不完美的地方,但沒必要把對方的貨貶得一無是處,這樣反而會讓人家根本不想賣你。相反的,好好的誠實說出你對這樣貨的看法,想買但是問題出在哪裡,資金不夠或是需要時間籌款等等,老實把問題說出來,只要表達出誠意,那麼我相信對方也會願意配合,所以賣我房子和買我房子的人,都願意給我比較長的時間處理房子和資金。

 

而越要計較小地方,對方就也會跟你越計較,結果你得到的,不一定會比較多。就算一時佔到了一點小便宜,結果是做人失敗,而做人處世的長期資產是會累積的,累積到後來,周遭的人都知道不能跟你交易,失去了一切助力,一輩子只能在蠅頭小利裡汲汲營營,賠上的是人生。(我想八里那棟大樓的管委會應該要感謝我,頒個感謝狀給我,因為幫他們過濾掉一個可怕的新住戶,換了個溫和的住戶進來。)

 

 

而這些年的買賣房子和看房,也有些感想:房子是有一個行情在的,買賣之前一定要先打聽清楚行情,現在資訊這麼透明,付費可以查詢公開的成交價,一個地區可能有幾間是「做」出來的價錢,但是不可能整體都是做價,一定有買來自住的合理價,付幾百塊查你要買的地區幾十間房子三年來的成交價,是必要的投資。

 

而不懂行情就胡亂砍價,對方還肯賣你,你以為你就佔到便宜了嗎?那絕對是有問題的!只要地點、屋況都對了,價錢就是沒辦法再壓下去,除非你不忌諱兇宅(但我所知道精華地段的兇宅最後的出售價也低不到哪裡去,住在這種地段的人,多的是鐵齒不在乎這個的),或是這間房子其實還有某些你沒看到的問題,屋主才願意用這種價格賣掉。

 

遇到出的價錢合理的賣方,那是運氣好,只要打聽清楚周圍的價格,遇到出價合理的賣方,就別想再削多少價了,因為那是不可能的,賣方已經主動提出誠意價,你沒必要做小人,小回一點價,大家都愉快,最後你會發現其實你並沒有吃虧。再遲疑下去凹那一成或是零點五成,往往房子就已經成交了,賣給另一個手腳更快又真心喜歡的人,下次你要再找到這種開價合理又讓你滿意的房子,不是那麼簡單的事。

 

通常會亂抬價錢的都是投資客,投資客殺的就是不懂行情、愛佔小便宜、懶得花心思的買方,沒有人能在投資客手中買到合理價,要辨認是不是投資客也很簡單,投資客的裝潢有一定的風格,都不是給人住的就對了,再問房仲這房子是第幾手,從這幾年的轉手情況,也可以看出投資客進出的痕跡。投資客的房子就不要碰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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