軍公教的薪水本身並不高,卻要負起不成比例的重責,尤其是老師,領那份四萬薪,卻要負起你的孩子好幾年的教育、做人做事的指導、負起保護他在學校的安全責任等等…

 

有能力的人怎麼可能願意繼續當老師?有能力的人就跳槽去私校、補校或是其它行業了。留在公立學校的都是跑不掉的、會唸書不會教書的,當然處理不了孩子們的問題,於是不是打、就是不管,學生們在學校只好自求多福。

 

我不但支持十八趴,還認為老師薪水至少要調漲一倍,留住師資人才,讓公立學校的老師職成為競爭激烈一點的工作,讓有能力有頭腦的人留在學校教育孩子,這才是全社會的教育投資!

 

不要一面批評老師做得不好,又要老師領普通薪水,他們的工作比一般受薪階級辛苦太多、責任重太多、麻煩多好幾倍!先捫心自問:要你處理四五十個叛逆的毛頭孩子(外加那四五十個孩子背後的家庭,家長什麼事都找老師,你以為老師不用面對每個家庭長期的問題嗎?),你有沒有那個能力?再來批評老師是否不該有18%的優惠吧!這種優惠真的太少太可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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